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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明年起执行

2019年11月21日 01:16:16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

标准调整为

 一档600元、二档900元、三档1200元、四档1500元、五档1800元、六档2400元、七档3000元、八档3600元、九档4200元、十档4800元。

 政府补贴调整为

 一档60元、二档70元、三档80元、四档90元、五档100元、六档120元、七档140元、八档160元、九档180元、十档200元。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日前发布《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24年12月31日废止。

 《意见》明确了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档次标准,自愿选择缴纳养老保险费,多缴多得。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具体档次标准调整为:一档600元、二档900元、三档1200元、四档1500元、五档1800元、六档2400元、七档3000元、八档3600元、九档4200元、十档4800元。

 《意见》完善了缴费补贴标准调整机制。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同时,政府对应缴费档次给予补贴,多缴多补,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缴费补贴标准,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具体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一档60元、二档70元、三档80元、四档90元、五档100元、六档120元、七档140元、八档160元、九档180元、十档2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我市按照不低于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合理确定,市和区财政全额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完毕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由市和区财政全额补贴。通过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和提高基础养老金、老年人生活补助费标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15年以上的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4元年限基础养老金。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时,对65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予以适当倾斜。(廖晨霞)


责任编辑:李竟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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