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委坚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着力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意识提升机制、上下互动机制、奖惩激励机制,不断夯实抓党建基石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持续提升工作合力。设立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直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并印发《中共和林格尔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理清县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各方履职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每年制定并印发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形成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和林格尔县委严格按照“五个一”机制开展工作,基本形成了年初向县委全会报告,年中、年尾向市委报告,次年年初开展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县委常委会(党建领导小组会)定期调度的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意识提升机制,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配套措施、清单作为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必学内容,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这一首要政治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持续推动“一把手”履职尽责,每年开展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党组织书记,其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不予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
建立健全上下互动机制,持续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和林格尔县委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各直属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明确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推动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县委直属的12个党(工)委班子成员全部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县委常委带头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党的政策宣传宣讲、帮助指导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平时考核力度,通过日常调研、谈心谈话、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摆在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等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持续推进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不断提升责任落实效果。和林格尔县委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党的建设25条措施,结合日常督查、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等情况,每年年底分领域对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对排名前10%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给予一定数额党建工作经费作为奖补;对抓党建工作排名最后10%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连续两年位列最后10%的,撤换党委(党组)书记。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落实主体责任出现重大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同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职级晋级等联系起来,着力破除“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责任落实效果。(王晓瑞)
《中国城市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5 by www.zgc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