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关键,通过建立实施责任清单机制、指导督促机制、调度考核机制、任职谈话机制等四个工作机制,推动市直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把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作为“书记工程”、“置顶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健全完善责任清单机制。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全面承接中央和省委关于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任务部署,研究制定《佳木斯市直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指引清单》,以项目化、清单式的形式,明确了党组(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4类责任主体22项主要职责任务,并按时间节点列出责任事项一览表,划清“责任田”,列出“明白账”。市直机关工委举办市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专题辅导班,开展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交流活动,发出了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继续答好新时代新征程党建考题的“动员令”。指导市直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对照指引清单,进一步细化实化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党支部等“三级”和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等“五岗”责任,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闭环。
严格落实指导督促机制。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落实“指导督促”职责,制定实施《关于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与《市直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指引清单》一起构建机关党建责任落实体系。定期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机关党建重点任务和重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地调研107次,下放“提醒函”15个,推动51个基层党组织100%按期完成换届,总结推广党建融合载体典型26个。建立健全定期沟通和工作会商机制,突出抓好列席旁听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观摩指导主题党日活动等常态化工作,搭建“片组观摩”、“共议共评”等有特色的学习交流平台,选树精品主题党日案例20个,同频共振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
科学运用调度考核机制。把推进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机关党建考核的“牛鼻子”,探索实行以《市直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点检表》为抓手,对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纪实建档,建立健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记录标准体系。系统运用分类指导、分片管理、分档提升、分级落实“四分工作法”,强化日常调度考核,按月纪实、按季分析、按年总评市直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2024年分级开展调度638次,推动纠正解决问题1069个。坚持把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等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评选奖励优秀党务工作者69名,撤换调整8名,树立了鲜明导向。
建立健全任职谈话机制。探索建立新任职党组织书记谈话制度,制定《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任职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凡换届和届中调整新任的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在批复任职后一个月内与其进行任职谈话,确保上任伊始就压实落靠机关党建责任。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建立与新任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谈话制度,扎实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2024年12月,市直机关工委首次开展了市直机关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集体谈话,推动机关党组织聚精会神抓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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