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槐荫区聊城路附近进行夜间巡查时,发现一处闲置空地被乱倒了建筑垃圾,乱倒渣土的车辆已经驶离,现场空无一人,只留下几堆渣土。市城管局随即将相关线索移交给槐荫区城市管理局予以进一步查处。
槐荫区城市管理局张庄执法中队接到线索后,立即按照建筑垃圾治理“一案三查”工作办法,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查源头:经过深入调查,张庄执法中队确认该处乱倒的建筑垃圾来源于槐荫区济齐路的某建设工地。张庄执法中队随即与该工地所在辖区的美里湖执法中队、吴家堡执法中队联合开展调查。经过联合调查发现,该工地在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且负责运输建筑垃圾的公司及车辆均具备相关资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此案中未发现有违法违章问题。
追去向:通过行车轨迹的比对,张庄执法中队发现济南市某运输公司的渣土车,并未将建站渣土运往指定消纳场,而是在非指定地点倾倒了建筑垃圾。随后,执法队调取了涉事车辆的相关信息,并联系车主到发案现场进行违法行为确认。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涉事车主承认了自己不按规定倾倒建筑渣土的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执法中队调查处理。
在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一案三查”的基础上,张庄执法中队又多问了一个为什么——渣土虽然未按规定地点倾倒,但也不是无缘无故倒的,是谁要的?
随着调查的深入,张庄执法中队发现发现山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槐荫区某单位签订了移植苗木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由该建筑公司为该单位更换种植土壤。为方便施工,该建筑公司通过私人关系联系到涉事渣土车,往案发地点倾倒了渣土。面对执法队的调查,该建筑公司负责人对此行为供认不讳,并积极配合执法中队调查处理。
至此,这一乱倒渣土案件的来龙去脉全部查清。最终,槐荫区城市管理局张庄执法中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件市城市管理局转办的建筑垃圾乱倒案件作了以下处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理;渣土车运输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垃圾收集单位存在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
建筑渣土乱拉乱倒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城市环境卫生,还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影响。近年来,槐荫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渣土处置管理,以往只处罚运输单位,现在对建设、施工单位、渣土收集处置单位同步追责,就是要打破重末端、轻源头的监管盲区。“源头必查、责任必追”的“一案三查”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处罚为原则、不处罚为例外,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能够全面、系统地打击这种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乱倒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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