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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慈善!民政部点名八个非法社会组织

2025年05月28日 10:09:53 来源:中国城市网 作者:郑新钰

中国城市网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郑新钰)公益慈善事业意义重大,但部分不法分子借公益之名行违法之事。近日,民政部公布了8起公益慈善领域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等平台核实相关信息的真伪;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的,请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

案例一:“中国慈善联合会东平服务站”案

“中国慈善联合会东平服务站”(又称“中国慈善联合会东平慈善公益”)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冒用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国慈善联合会名义,擅自以该会地方代表机构命名并对外开展活动;伪造党和政府的奖章及荣誉证书,打着“公益慈善”的旗号,大肆宣扬虚假投资理财项目,利用搭建APP募集所谓“慈善资金”,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捐赠投资”,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案例二:“长泰区慈善会”案

“长泰区慈善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故意“碰瓷”合法登记的漳州市长泰区慈善总会,名称与后者极为相近,让公众误以为其是漳州市长泰区慈善总会的简称,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其在某场所悬挂“长泰区慈善会”牌匾,并设置了“功德箱”,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捐款捐物,破坏了公益慈善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三:“中华志愿者协会溆浦服务站”案

“中华志愿者协会溆浦服务站”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冒用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华志愿者协会名义,擅自以该会地方代表机构命名并对外开展活动,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其对内设有站长、秘书长、顾问,并设置所谓“助学”“助康”“助法”“助残”“助贫”“助农”岗位各一人;对外打着“公益慈善”旗号,以“乡村振兴惠民招生”的幌子,虚构所谓助学项目,宣称“读5年(大专)、读7年(本科),家里只交5000元,毕业分配工作”,意图欺骗不明真相的群众,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案例四:“辽宁营口爱心志愿者协会”案

“辽宁营口爱心志愿者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在某医院外墙悬挂标有“辽宁营口爱心志愿者协会”名称的牌匾,组织一行人员着统一制服,打着“志愿服务”的旗号,擅自开展所谓帮扶救援活动,并在网络平台转发为中小学生累计志愿服务时长的不实信息,通过虚假服务欺骗学生家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损害了志愿服务组织公信力。

案例五:“莆田市消费者协会”案

“莆田市消费者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碰瓷”合法登记的莆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不仅名称与后者极为相近,还通过私自搭建网页等方式进行自我包装,让社会公众误以为其就是合法登记的莆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案例六:“东望志愿者涪陵服务队”案

“东望志愿者涪陵服务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打着学习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旗号,以协助交通秩序维护、环境治理、服务老人等所谓“公益活动”为幌子,通过精心包装的宣讲、义工、义演等形式为“东望组织”品牌造势,进而为其从事非法活动提供便利。2018年以来,“东望志愿者涪陵服务队”在涪陵地区逐渐发展成以余某、廖某为核心骨干,以14个课堂聚点为主要聚集地,拥有140余名成员的非法社会组织。

案例七:“杨柳助学基金会”案

“杨柳助学基金会”未经登记,擅自以基金会名义进行活动。经查,该非法社会组织刻意以“助学”作为业务范围、以基金会作为组织形式,将自身包装成合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其对外打着“爱心助学”的旗号,通过朋友圈、工作群等网络平台,以“杨柳助学基金会”名义公开发布筹集资金信息,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破坏了公益慈善环境。

案例八:“中国忠诚卫士应急救援中心浙江总队”案

“中国忠诚卫士应急救援中心浙江总队”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违规编造“国字头”名号,并刻意使用“应急救援”“忠诚卫士”等热点词组,以此冒充公益组织、骗取公众信任。其租用某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内部设置产业部、应急救援部等多个部门,并设有总队长、秘书长等多个职位。组建“忠诚卫士浙江总队大群”“忠诚卫士浙江总队筹建领导小组”等9个网络群组作为互相联系的平台,并在“总队”之下筹备组建市级支队,意图发展更多人员加入该组织,存在较大的社会稳定风险。

责任编辑:乔妙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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