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网北京8月12日电 (记者 叶中华)8月12日,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8月12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7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江苏、安徽、湖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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