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信用兴山建设,鹤岗市兴山区应急局于10月开展“诚信教育进机关”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重点学习了《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壮大、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规定。通过本次学习,将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诚信意识,推动形成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工作氛围。
下一步兴山区应急局将继续发挥政府部门诚信表率作用,加强机关干部职工诚信教育,进一步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引导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做诚信建设的参与者、维护者、践行者,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尹丽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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