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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自2019年5月实施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游客申请退货总数1万余件,已办理退货7236件,涉及退款金额5335.42万元。
据悉,目前云南已在全省16个州市及部分重点县设立123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并在机场、主要火车(高铁)站和游客集中区域设立130个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初步形成了“政府指导推进、平台管理调度、线上线下受理、高效便捷办理”的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游客满意度持续提升。(伍策 宋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