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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旗下“21碧地01”等三只债券展期方案获通过,小额不展期会在宽限期兑付

2024年04月25日 10:36:58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 庞静涛

4月24日,有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证实,碧桂园(02007.HK)首次二展的三只债券“21碧地01”、 “21碧地02”和“21碧地04”,展期方案获得通过。

碧桂园计划将三只债券9月前尚未支付的利息或者本金推迟至9月支付。碧桂园此前曾表示,因销售恢复情况不达预期,资金调拨承压等原因资金尚未全额到位,“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

此外,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还获悉,应该于4月和7月分别支付的“21碧地01”和“21碧地02”小额不展期,将在宽限期内支付。小额兑付安排是指:向前次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合计兑付不超过1000张(含)债券本息(10万元)。

以“21碧地01”为例,碧桂园计划将应于2024年3月12日兑付的0.96亿元利息展期至6个月,至9月12日兑付;应于4月12日、5月12日、6月12日三个时间点分别兑付2%的本金统一调整至9月12日兑付。

碧桂园称,仅调整9月前未付本金和利息的兑付时间。公告显示,“21碧地01”2023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1日期间产生的债券利息(需扣除因小额兑付时已经获得现金支付的利息),发行人将于2024年9月12日进行兑付。本期债券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7年3月11日产生的利息(需扣除因小额兑付及分期偿付本金时已经获得现金支付的利息)兑付安排仍按照《原展期议案》和《原宽限期议案》的约定执行。

本金方面,公告显示,碧桂园将于2024年9月12日一次性兑付“21碧地01”6%的本金,后续的本金仍按此前的方案兑付。此前的兑付方案是债券到期后的第1、2、3个月分别支付2%的本金,第12个月支付10%的本金,第24个月支付15%的本金,30个月支付25%本金,第36个月支付剩余44%的本金。

责任编辑:刘欣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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