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八达岭景区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景区出现刻划行为,经民警详细调查,确定刻划人张某某、孙某某已返回上海。北京市延庆区公安分局在与上海警方展开沟通后,首次启动行政案件异地办案程序。两地警方迅速推进案件办理,依法对张某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八达岭长城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世界文化遗产。“长城刻字”等不文明行为,触碰的是“法治雷区”,只有依法对其进行严厉处罚,才能有力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而八达岭特区办事处早在2020年就针对破坏文物和不文明旅游行为制订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如将不文明游客纳入“黑名单”等。
在八达岭长城景区的这起刻划事件中,景区管理者及时发现刻划行为,警方行动迅速,并启动行政案件异地办案程序,对已离开北京的当事人进行及时惩治,有利于形成打击游客不文明行为合力,给类似的不文明行为以极大震慑。
而在现实中,一些景区管理者在处理游客不文明行为时却或是采取较为温和的方式,或是有些力不从心,对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文物古迹,缺乏坚定的态度和有效的力度。
只有加大惩治力度,才能当好“景区守护者”。对此,景区管理者必须尽到保护文物古迹、旅游景点的责任,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惩戒措施。例如,通过制订“不文明旅游黑名单制度”,给不文明旅游行为戴上“紧箍”;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游客不文明行为。
总之,要用力钳住在长城刻字的“黑手”。加强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需要景区、相关部门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治力度,备好人力、物力,真正筑牢保护文物古迹的“法治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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