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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机关:

交出抗疫“硬核成绩单”

2020年03月03日 09:31:58 来源:中国城市报 作者:宋 浩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社区民警塔登其其格(左一)例行巡查。孙国凯摄

“截至2月19日,全区公安机关快侦快破涉疫情防控案件2078起。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14起,刑事拘留74人,办理行政案件1964起,行政拘留1910人。”在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树泉如是说。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按照公安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涉及疫情违法犯罪的部署要求,对涉及疫情案件实行“零容忍”,筑起了一道牢固的防疫安全屏障,同时为企业复工复产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了全区经济平稳运转,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硬核抗疫成绩单”。

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迅速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将防控责任落实到了每一个社区和村落。

然而,居民进出要接受严格的登记、检测等例行检查,在这个过程中,防控工作人员有时会遭到不理解的谩骂甚至人身攻击。与此同时,医用口罩等防控物资急缺,部分不法分子看到了可乘之机,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如何有效确保防疫一线稳定态势和有效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成为了摆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前的首要任务。

在此背景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全面落实24小时社区警务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大数据+社区民警+网格员”作用,积极配合会同社区防控力量、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每个执勤点都有对应的包片民警,他们会定时巡查,执勤点上有情况可直接给他们打电话,几分钟就到了。有他们在,我们心里特别有底。”提起社区民警,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防疫工作人员李强竖起了大拇指。

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社区,社区民警塔登其其格每天坚持“三个一遍”:辖区所有小区走一遍,辖区所有酒店和宾馆查一遍,辖区重点人员情况过一遍。在她看来:“我多走一遍,治安隐患就会少一点,就是为疫情防控出了力。”

近期,针对频频利用销售医用物资进行网络诈骗的犯罪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多地公安机关展开有力打击,其中涉案金额较大的要数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破获的“2·15”专案,涉案资金144万元。案件的破获既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帮助受害人挽回了损失。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还有“意外收获”。包头市警方在防疫排查中抓获了一名十几年前因盗窃航空燃油被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巴彦淖尔市警方两天内连续抓获两名命案逃犯,其中一人已经辗转多地潜逃达24年之久。这种“意外收获”的背后,是无数基层民警不漏一丝一毫排查的结果。

“全区的公安干警将采取有力措施,保护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对于涉及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快办速办,绝不姑息。”王树泉说。

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主任李恩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关于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要求,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采取不同措施,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呼伦贝尔市大型企业主要分布在郊区,企业员工在上下班时需要通过多个检查站,高峰时期极易出现拥堵滞留问题;交通管制之后,部分企业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成了问题。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主动同市防疫指挥部沟通协调,为企业接送员工的专用车辆开辟了绿色通道,为紧急物资运输车辆审核下发车辆通行证,有力确保了园区的正常运转。

作为国家西部能源化工基地,鄂尔多斯市面临复工复产的压力也十分突出,不仅要“人能进来”,而且还要“货能出去”。为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通过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及时对接返程人员车辆信息,优化行车路线,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协助煤矿、化工等符合条件的工矿企业复工复产,并对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优先审批复工,解决了“人能进来”的问题。该市公安局还积极协调解决铁路、公路等运输通道,确保产品运输通道通畅,解决了“货能出去”的问题。

“我们煤矿的生产能力已基本恢复,运输也很通畅,保障了几家合同电厂的燃煤需求。”鄂尔多斯市一家煤矿负责人沙东飞原本担心不能正常复工复产,但看到警方为企业各方面都开辟了绿色通道后,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作为包头市龙头企业,包头钢铁集团能否正常生产对当地经济影响巨大。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包头市采取了交通管制措施,车辆进出成了包钢集团的头疼事。了解到企业困难后,包头市公安局安排市交管支队河西大队主动与包钢集团沟通对接,在充分掌握包钢下属90余家二级企业运输“保产”物资、危化品特殊生产物资的车辆种类及通行线路后,制定了“一对一”订单式服务,全力保障包钢集团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包钢生产“不断粮”。

“公安民警真是好样的,是我们的保护神!”包钢集团一家二级企业的负责人徐清感激地说。

李恩强表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一个都不能落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区公安机关要为企业复产复工保驾护航,确保经济发展平稳运行。”

依法保护居民个人隐私

疫情发生以来,侵犯居民个人隐私的案件层出不穷,有人私自将医护人员和确诊病人的相关信息发布到网上,给这些人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1月23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隋某报警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泄露。隋某系武汉返乡人员,其朋友在武汉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隋某是密切接触者。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某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唐某利用工作之便,将写有隋某个人身份信息的文件拍摄,并通过微信传给他人后在网上传播开来。唐某到案后主动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给予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长赵玉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出于防控疫情等公共利益的需要,要求相关人员登记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披露,应该根据行政行为的比例原则进行。

“比例原则的功能在于限制公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防止由于公权力的过度侵害造成对私人领域的侵犯,谨守必要性原则。”赵玉和说。

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自当日24时起,将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级别由一级响应调整为自治区级三级响应。

虽然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禾看来,随着复工复产之后人流返回高峰的到来,疫情防控有可能会再次迎来考验。“全区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一线严控模式,为彻底打赢疫情防控战做好准备。”呼禾强调。

责任编辑:李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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